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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释法】“温柔陷阱”背后的真相--网上交友需警惕“女友”竟是“壮汉”
时间:2025-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网络拓宽了交友渠道,但也暗藏“甜蜜陷阱”。有些人会利用“异地恋”的距离感,通过伪造身份、语音变声、盗用照片等方式,扮演女性获取信任,最终可能涉及情感诈骗、隐私泄漏、钱财损失等问题。

基本案情

2020年12月,李某在QQ上结识了在校大学生“张慧茹”,“张慧茹”的头像青春靓丽,个人动态展示着精致的生活品味和积极的生活态度。两人相谈甚欢,迅速在网络空间建立起亲密关系,发展为“网络情侣”。在取得李某的信任后,“张慧茹”开始以偿还债务、生病、买衣服、见面等各种理由要求李某转账。

李某深陷“情网”,为满足“女友”的要求,多次通过支付宝向其转账,累计金额高达近十五万元。期间李某多次提出视频通话或线下见面,“张慧茹”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仅偶尔发送一些模糊不清的照片或语音(实为盗用他人素材)。

最终,李某在多次要求见面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直到警方破案,才发现热恋近一年的“女友”竟是男子。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并认罪认罚,最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距离不是“滤镜”,警惕才是“护盾”。本案中,“女友”变“他”的戏剧性反转,背后是赤裸裸的犯罪。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网络交友,务必保持清醒,涉及钱财莫轻信。提高防范意识,学习法律知识,才能避免成为下一个“李某”,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左权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