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作为一种快捷支付方式,受到大家的热捧。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微信支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擅自转走微信账户资金,给人们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因此,用户需要妥善保管账户密码,一旦密码泄露,就意味着我们的账户财产可能面临被盗刷的风险。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份,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结识一名网友。2024年6月,该网友向徐某提供被害人薛某的微信账号和密码。徐某登录该微信账号,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绑定了自己名下的工商银行账户,并用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验证。后徐某同该网友共同将薛某微信账户资金13000元用于提现、消费。薛某共计损失13000元。徐某共计挥霍赃款5550.83元。案发后徐某主动对被害人薛某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说法:
1、在涉及利用微信窃取他人账户内资金的案件中,重点审查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考量其获取转账权限的手段是否非法。若行为人通过欺诈、破解密码等不当方式,未经账户所有人同意,擅自操作微信转账转移资金,侵犯他人对微信账户内资金的合法所有权,扰乱金融交易秩序。即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徐某登录他人微信账号,绑定其名下银行账户及手机号码,擅自将微信账号内的资金用于提现、消费,符合非法占有的目的,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2、微信支付已经成为重要的支付手段,广大群众在使用具有支付功能的社交软件时要增强防范意识,时刻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密码,不要设置简单的密码,不能将密码暴露给他人,解锁及支付时进行遮挡,防止因密码泄露导致账户内钱款被盗。并且时刻保持警惕,留意账户动态,一旦发现账户异常交易或者资金变动,立即报警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聂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