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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释法】上坟烧纸,引发火灾可能触犯刑法!
时间:2023-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恰适近清明,祭先祖,聊表心声。作为我国传统祭祀节日之一,在清明节人们会通过祭祀的方式传达自己对已故亲人的哀思,但风干物燥的春天,本就是火灾高发期,不文明的祭祀方式更会引发林地失火,在过火达到一定面积时,可能会触犯刑法,引来牢狱之灾!






马某失火罪一案


清明期间,被告人马某携带祭祀用品从家驱车前往位于通辽市某嘎查东南约三公里处的墓地祭奠其已故父亲。到达墓地后,马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烧纸,祭祀完毕马某未确认烧纸完全熄灭就离开了墓地。而未燃尽的烧纸复燃,点燃了墓地周围杂草,引发林地失火,过火面积达421.13亩,其中林地394.732亩。失火后,被告人马某积极参与灭火并获得涉案林地所有人谅解,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某失火罪一案


清明期间,被告人刘某来到通辽市某嘎查东侧林地为其岳父祭祀,期间刘某不慎将周围杂草引燃,火势蔓延至他人经营的林地。刘某使用铁锹未能将火扑灭,后由森林公安局民警及当地村民共同将火扑灭,经现场勘验,林地过火总面积58.54亩,科尔沁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每一次不经意间的野外丢烟头、烧荒、上坟烧纸等行为,都有着引发火灾的极大可能。一旦引发火灾,不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相关人员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更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提醒广大市民,清明将近,文明祭祀,注意安全,人人有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普法课堂


失火罪是什么?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失火罪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