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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榆次区院办理的“等”外案件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第三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李树娜 榆次检察 9月25日

 

    2019年9月1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山西省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和第三批典型案例。2019年6月我院办理的一起危害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双领域的“等”外案件,是山西省首例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高检、省、市院的充分肯定,入选为山西省检察机关第三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案承办人即我院副检察长张雷同志受邀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就我院该“等”外案件的办理依据、办案效果进行了提问,张雷副检察长作了具体解答。指出,本案侵害的生产领域,虽不属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五项法定领域,但其时刻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应当管辖。办理案件过程中,因事态紧急,我院果断采用十五天检察建议整改期并公开送达,促使行政机关认清了责任感到了压力、增强了履职自党性。晋中市住建局、晋中市应急管理局收到检建议后,迅速针对本案进行整改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安全隐患排査活动,在整改期内共检査在建项目114个,排查出安全隐患项目12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一项全新的检察监督职能,我们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在此案的基础上探索更多更新领域,更加关注民生,关注舆论舆情,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承担起检察机关的公益保护职能,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