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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对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孙婧 榆次检察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审理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2020年10月27日上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拟相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本次公开听证会由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郭鸿雁主持,邀请榆次区人大代表范庆文、任光荣,榆次区政协委员张晓红,人民监督员李宝英,值班律师武澍萍,公安机关案件承办民警韩凯作为听证员,犯罪嫌疑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了听证会。

 

党组成员、常务副检郭鸿雁主持听证会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 

 

人大代表发表听证意见 

 

人大代表发表听证意见 

 

   听证会上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办案民警韩凯介绍了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我院承办检察官王晓俊说明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详细阐述了审查认定的事实、相关证据、法律依据及本案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

 

   随后听证人员就本案相关问题向犯罪嫌疑人和承办民警进行了问询,充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并逐一发表了听证意见。

 

政协委员发表听证意见

 

人民监督员发表听证意见

 

公安机关承办人发表听证意见

 

值班律师发表听证意见

 

 

   经过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建议我院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会后,承办检察官依法提请检委会研究决定。

 

   本次听证会彰显了我院在办案中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开性、公正性,切实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感受到“检察温度”,做到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结合,在处理案件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达到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