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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年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427日在榆次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耿强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其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五大战略五区建设的总体布局,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坚持理论武装,在学用结合上取得了新成效

我们始终坚持把高举旗帜、维护核心作为根本性大事来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是把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院党组中心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共组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17次,坚持每周五上午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共组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64次,结合工作实践,形成了《关于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职能发挥的前景和设想》、《关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14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不断提升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新论断、新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把“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作为全年工作开局的重大牵引。紧紧围绕七个破除,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对标一流、整改提升。共查摆10个问题,列出19条整改措施,并全部落实,有效牵引和推动了全年各项工作明显提升。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由原来的6个部调整为8个部,重新调整人员配置,全面运行三合一、两分流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质效显著提升。进一步健全与监委的协调衔接机制,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制度,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13人,提起公诉1212人。

三是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筑牢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实践。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坚持原原本本学、集中培训学、对标警示学、交流研讨学、营造氛围学,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任务分解一览表、每周任务清单,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四方面、16项规定动作,强化自我革命精神,扎实推进“8+5”专项整治和“9+2”服务行动。深化三学三联三解实践活动,深入我院包联的东赵乡苏家庄村和安宁社区,积极开展帮贫济困、征求意见,宣传法律知识,解决基层的困难和问题,以好的作风推动我院主题教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先后接受了省院、市委和区委的调研指导,得到了充分肯定。

二、坚持务实担当,在服务大局上取得了新成效

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推动全区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注重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院班子成员带头到企业调研,面对面了解需求,进一步落实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妥善处理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案件、劳资纠纷等,实行办理涉企案件跟踪指导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批捕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4157人、起诉63148人。

二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高点站位,始终保持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2次、检委会16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104人,依法批准逮捕10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6153人,依法提起公诉16113人。李韦、房阿强等一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起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5份,促进综合治理、源头根治。严格审查起诉,做到不枉不纵,严把案件定性、退查、不捕不诉3关,依法不捕5人,公安机关撤回1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线索,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共排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8条,1条已立案并提起公诉,31条移交公安机关,2条移交市院,4条移交区扫黑办;深挖涉黑涉恶犯罪背后保护伞线索24条,移送市院8条,移送区扫黑办4条,移送市纪委监委12条。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来抓。2019各类刑事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增多,通过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依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20828人,同比上升7.88%,批准逮捕437694人,同比上升11.2%;办理审查起诉案件8751439人,同比上升28.49%,提起公诉7581179人,同比上升15.9%,为维护榆次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比例达到34.68%,单月最高比例达到90.12%,圆满完成了高检院提出的单月适用比例超过70%、全年适用比例达到30%目标任务。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落实对未成年人及在校生保护的司法介入、社会支持、特殊关注工作体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兼任我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对预防和减少我区未成年犯罪作出了积极努力。对未成年涉罪人员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积极参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指定2名检察人员作为法治宣传员,共对7所学校3500名学生进行了法制讲座。注重综合治理,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有效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及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发生。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对待群众信访和上级转办的各类线索,坚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共接待来访群众160余人次,办结国家司法救助6件、国家赔偿案4件、民事监督案2件、刑事申诉案3件。

三、坚持以民为本,在服务群众上取得了新成效

我们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驻公安检察室作用,全面推进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建设,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漏罪漏犯等问题,监督立案33人,监督撤案56人,追诉漏犯21人、漏罪39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件。加强对刑事审判的监督,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9件。加强对刑事裁判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共发出量刑检察建议836人,法院采纳530人。

二是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39人,变更强制措施3030人。针对监外执行、刑事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和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5件和10件检察建议,采纳率95%。其中,1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被高检院评为精品案件。

三是做强民行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作用和再审检察建议的灵活优势,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共受理民行监督案件14件,依职权办理1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1件;审判程序监督7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执行监督3件,息诉4件,强制执行现场监督13件;支持起诉1件,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是做实公益诉讼。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整治,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80余件,立案77件,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9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件、等外案件4件,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7件,行政机关已全部履职整改。20195月我院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规范农产品市场的自动检测设备和信息公示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较好地推动了农产品市场的规范运行,《检察日报》于529日刊登了我院做法并在全国推广。6月份办理了全省首例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得到省市院的认可,并入选为山西省检察机关第三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积极响应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决定,将案件范围拓展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办理了安宁小学关于学校电力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这一等外公益诉讼案件,并建议开展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园内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四、坚持从严治检,在队伍建设上取得了新成效

我们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遵守党纪党规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高质量的党组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共研究重大事项63次。与此同时,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员正规化教育培训,分层分类开展素能、技能培训4期。

二是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强化了干警的政治觉悟,夯实了廉洁从检的根基。深化《条例》、《准则》学习教育,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适时开展队伍整肃和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重温 四个一律”“六个严禁”“八条禁令等制度规定,教育引导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配合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改进和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坚决实行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突查工作纪律5次,诫勉谈话2人次,提醒谈话26人次。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报告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依法将起诉书、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向社会全面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06件,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147件,发布重要信息25条,公开法律文书176件。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公平正义需要还有一定距离。三是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不够,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上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四是办案力量严重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五是队伍能力不足、本领不硬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用改革的办法和制度的规范,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们的总体目标是: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区委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区委一系列重大部署,以“四大活动”为抓手,坚持“巩固、深化、提升”,大力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安全稳定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检察人员终身课题,探索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紧贴社会发展服务大局。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发扬斗争精神,在维护稳定上主动作为,以更大的毅力耐力定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注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认真贯彻认罪认罚制度,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三是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业。主动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大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着力点,积极稳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食品药品专项监督、环境整治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和检察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广泛主动的接受各界的监督,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其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各项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交办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建议,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全面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自觉、更实的政治担当,推动全区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勇当全市排头兵、挺进全省前十强贡献出更大的检察力量与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