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即《2023 年意见》)的全面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12 月 10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主任胡婷赴晋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为晋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辖区内的各大队开展专题培训。

培训中,胡婷主任立足办案实践,围绕《2023 年意见》核心内容展开细致解读。重点针对醉驾案件立案标准、“道路”与“机动车”的界定范围、关键证据搜集规范、公安机关送检及鉴定流程等实操要点进行详解,特别对于二次饮酒的情形处理做了明确梳理。同时对十五种从重处理情形、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情形,以及吊销驾驶证、罚金等行政处罚适用条件和案件快速办理标准,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具象化分析。授课过程中,双方还聚焦晋中市各辖区醉驾查处过程中的实际场景,就执法难点、办案疑点展开深入交流探讨,实现理论解读与实践应用的精准对接。

此次专题培训有效打通了新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晋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各大队的民警对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新标准、醉驾治理体系完善路径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和把握。下一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将与晋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及各大队持续深化协作联动,把《2023 年意见》的刚性要求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以规范化执法、精细化办案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文: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