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构建新型检警协作模式,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与尺度,提升办案质效,11月28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与榆次分局就近日陆续出台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以及相关的理解与适用召开座谈会。榆次分局分管刑侦、法制的局领导、法制大队、刑警大队负责人及部分一线办案民警参加座谈。会议由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全主持。
因会前对公安机关在侦的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并汇总了相关问题,整个会议紧凑高效、不穿靴戴帽,直接围绕当前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展开。双方就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与主客观证据如何固定;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如何区分;侦查与审查起诉如何有效衔接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基本达成统一认识,尤其在主观“明知”方面,均认为避免从行为某一个或者两个方面存在异常即推定明知。榆次分局参会局领导表示,对于在侦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意见》、《解释》的规定,从主观、客观方面继续加强固定证据,对于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的案件尽快移送审查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撤案或者终止侦查处理。

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张海全副检察长指出,一是检警双方要继续统一办案思路。在发挥我院预审机制的基础上,在实践中共同研究制定一份、更具操作性的《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指引》;二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定期互通情况;对重大、疑难、新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可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定期开展联合培训、同堂培训,共同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做好数据共享与态势分析。定期分享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数据,共同分析犯罪新动向、新特点,为精准打击犯罪和社会治理提供参考。
最后,与会人员一致表示,通过这样一次务实、深入的座谈会,能够有效解决检警双方在办理电信诈骗关联犯罪案件中“各唱各调”的问题,统一司法尺度,形成打击合力,从而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同时,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也将继续发挥侦协办桥梁纽带作用,面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现监督更有效、协作更顺畅,最大限度提升办案质效。
文: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