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贯彻醉驾新规 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25-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2023年意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醉驾”案件,进一步规范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标准,统一裁判尺度。9月17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全带队前往国家检察官学院山西分院授课,该课由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侦协办主任胡婷讲授,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相关人员参与培训。

课上,侦协办主任胡婷结合自身办案实践,重点对《2023意见》规定的对办理醉驾案件的立案标准、“道路”和“机动车”的认定标准、应当搜集的证据要求、公安机关送检、鉴定的要求、十五种从重处理情形以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的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情形、给予行为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金行政处罚的情形、快速办理条件、典型案例等进行了重点讲授并与高速交警六支队的民警根据高速公路醉驾查处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讨论交流。

通过此次培训,高速交警六支队民警对新规下醉驾案件执法司法标准、完善醉驾治理体系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下一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与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将《2023意见》严格落实到每一起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中,切实提升醉酒危险驾驶案件的办案质效。

文: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