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刑事检察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相关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强化公诉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检察官当庭指控、论辩和应变能力,2025年5月29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对唐某某诈骗案开展听庭评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利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全、高鹏飞带领各部门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出席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被告人,结合案件特点分类分层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构罪要件、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方面对辩护人的意见回应有力,有理有据,并结合犯罪成因和危害后果开展警示教育,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我院召开听庭评议座谈会。出庭公诉人针对庭上表现做了自评发言,随后观摩干警围绕文书制作、出庭讯问、举证质证等交流心得并提出改进意见。评议既肯定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节奏把握得当等亮点,也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细节提出改进意见,形成了“以评促学、以议促改”的浓厚氛围。
宁利峰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听庭评议活动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重要实践,要以本次听庭评议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把常态化、机制化听庭评议作为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领会开展听庭评议活动的重大意义。要从听庭评议活动是践行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然要求、促进和完善刑事指控体系的有效途径、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现实需要等方面,来深刻认识和把握该项活动的重大意义。二要从多层次提升的维度,有的放矢做好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着重提升公诉人证据审查运用能力,法庭应变能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能力,准确适用法律能力等,让公诉人在实战中学习、在评议中进步。三要以抓铁有痕的力度,确保检察机关出庭评议活动取得实效。注重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质效提升,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汇总、提炼、推广,对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举一反三整改完善。
庭审是检验公诉能力的“试金石”,评议是锻造检察铁军的“磨刀石”。今后,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听庭观摩评议、案例讲评等岗位练兵系列活动,落实评议成果转化,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议提质,全面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以更优质的检察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文: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