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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倾倒埋隐患 检察听证促履职
时间:2021-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朱淑敏 榆次检察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就固废污染环境案召开听证会

 

  为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近日,我院就乌金山镇北胡村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张雷主持,案件相关行政机关即环保部门、乡镇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列席了本次听证。同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2021年6月,乌金山镇北胡村东南方向一荒沟被非法倾倒大量危险废物,倾倒人现已被刑事立案。经公安机关勘察取样,现场遗弃约80余个废弃的蓝色塑料桶,且部分桶已破损,散发着很强的刺鼻气味。经鉴定,桶内废料主要成分是苏丹红,依据《国家危险物名录》(2021版),认定该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12染料、涂料废物。后公安机关函告环保部门,已采样取证,可以对涉案危废物进行处置。但案发至今该局未采取具体措施,致使危废物仍随意搁置在现场,持续挥发并部分渗漏,对周边空气、土壤造成污染,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会上,该案公益诉讼及刑事检察案件承办检察官对乌金山镇北胡村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公安机关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补充。之后展示了现场照片,让参会人员清晰的感受到现场情况,并以PPT的形式通报了最高检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中关于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处置危险废物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阐明了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初衷和目的,向听证员介绍了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对增强行政机关社会治理能力、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积极意义。

 

  随后,环保部门、乡镇政府、侦查机关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围绕案件的履职监管情况以及固废的后续处置问题进行了发言讨论,听证员向行政机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提问,并最终形成统一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向生态环境部门、乡镇政府制发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书。

 

 

   

 

  会议最后,张雷向与会的听证员、行政机关等表示感谢,感谢大家对检察机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能,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创新和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需求的重要举措。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既有利于加大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更有利于保障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体现了检察机关公开公正、执法为民的理念,下一步我院将加大听证力度,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在社会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