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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贪污二审抗诉案 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时间:2021-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尹彦利 榆次检察 

 

    刑事抗诉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权,通过刑事抗诉纠正确有错误的判决,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和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以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多措并举的审判监督格局,严格把握刑事抗诉关,切实加强对抗诉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的审查,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2020年以来,我院共提出抗诉26件,其中办理的王某某贪污二审抗诉案于2021年6月底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印发。本案例是我院针对职务犯罪缓刑适用条件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本着既依法惩治犯罪,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依法对法院一审判决进行的刑事审判监督活动。作为检察机关,对于法院的判决,既要考虑罪重情节,也要考虑罪轻情节,对量刑错误,即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量刑明显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树立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并重的理念,梳理总结审判监督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拓展抗诉线索和抗源的发现渠道,找准抗诉点,提升抗诉质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