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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警示教育]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举办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警示教育
时间:2021-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温琪 榆次检察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确保查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4月25日,我院举办了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警示教育。

 

  

 

  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郭鸿雁紧紧围绕《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和《山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第二次政策宣讲,进一步讲清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适用时间、适用对象、适用违规违纪情形等,重点解读了“自查”的认定、不认定为“自查”的情形、“自查”的处理以及“被查”的认定和处理,并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是对检察干警的关心、爱护与信任,自查自纠一定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

 

  

 

  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郭鸿雁紧紧围绕《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和《山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第二次政策宣讲,进一步讲清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适用时间、适用对象、适用违规违纪情形等,重点解读了“自查”的认定、不认定为“自查”的情形、“自查”的处理以及“被查”的认定和处理,并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刻认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是对检察干警的关心、爱护与信任,自查自纠一定要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海全传达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入企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信息》后,要求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紧紧围绕“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深刻领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查究整改取得实效。

 

 

   

 

  检委会专职委员窦卫青传达学习了《关于向杨春光等同志学习的通知》及其英模事迹后,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学习杨春光、白永兰、张健、罗晓玲、赵秀莉五名同志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公仆情怀、高尚情操以及责任担当,努力在全院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全体干警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代价》后,常务副检察长郭鸿雁指出: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要时刻保持人民检察官的警醒和清醒,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并就做好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识再提高,学习再深化。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确保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自查更主动,自纠更积极。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和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切实端正态度,主动正视问题,积极矫正偏差。要切实从自身查起,把握政策期限,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政策给予的出路。 

  三是整治再发力,建章再迅速。对收集的线索,要建立科学研判、跟踪督办等机制,及时整改落实。针对顽瘴痼疾,积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固化整治成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梳理出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查立改;不能及时纠正的,要明确时间表,保证按时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