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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三治三零” 助力行业规范 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检察建议促整治
时间:2020-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王旭锟 榆次检察 

 

   近期有群众反映,一些药店存在无处方就销售处方药的乱象,为保障老百姓的用药安全,715日至16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并就发现的药品零售企业违规行为,及时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磋商座谈会,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规范行业行为。

 

   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排摸工作,对辖区内多家重点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实地摸排调查,发现有的零售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无处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存在既无专业医师开具处方,也未对处方药的购买进行严格审核、逐一登记,使得没有处方的消费者可以轻而易举购得处方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处方药滥用,从而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检查同时发现,个别零售药店还存在药品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药品低温存放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乱象,721日,区检察院依职权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涉案药店举行磋商座谈会,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作为,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经营监管力度,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进行督促整改,并提出加强药品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活动、提高药品销售人员从业防范意识等建议,排除公众用药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杜绝违规、违法经营处方药现象再次出现,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磋商会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从落实省市区委“三治三零”创建,关注民生、关注稳定的角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磋商座谈会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积极开展自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发挥连锁药业销售行业引领、标杆作用,进一步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同时表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要以本次磋商座谈会为契机,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举一反三,监督和规范药品销售等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

 

   相关药企负责人也纷纷表示要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销售行为,守法规范经营,落实好经营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保障百姓医药卫生安全。

 

   会上,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药企负责人,还就辖区医药市场现状、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如何解决等方面与检察机关进行了积极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