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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 提升司法公信力
时间:2019-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文:张婧 榆次检察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主动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检视原因,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质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着力构建阳光检务新机制。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拟不起诉案件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等类型的案件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机关单位代表等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特别是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可以参与案件听证、公开审查,检察官出庭公诉活动等环节,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实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新途径。我院严格落实《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原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机关单位代表等人员的基础上,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并接受其监督。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进一步增强了我院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觉到公平正义,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