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榆次区检察院在行动
2019年6月25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张雷副检察长组织未检部门干警联合区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前往榆次四中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此次检查是我院与区教育局联合签发《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通知》后首次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对照《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自查自纠表》的要求,对是否建立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等工作制度;是否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害等防护教育;是否做到教室、宿舍楼道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盲区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还深入学校食堂,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了现场监督。
此次检查中我们发现,学校对于“一号检察建议”还不够了解,校园安全制度和预防性侵害制度的落实也不够扎实,校园法治宣传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教师和家长的法治教育工作难以开展,把“一号检察建议”真正落实好还存在诸多不足。
下一步,我院未检部门将继续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培训机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分析、跟踪督办,发现、挖掘一些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进行推广,使“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