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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促学 以庭砺能 刑事案件出庭公诉评议活动
时间:2026-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2026年1月27日,晋中市、榆次区两级检察院联合举办全市刑事案件出庭公诉评议系列活动,本次活动选取省院督办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案件,即张某、陈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作为评议案件。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赵冰峰全程参与,区人大代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区工商联主席、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干警代表参会,共计70余人。

庭审直击

庭审前,合议庭依法召开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方案等达成共识,确保庭审环节举证、质证的条理性和法庭辩论的针对性,提升了庭审效率。

庭审现场,公诉人在被告人认罪的基础上,按照“谁-怎么添加-何时明知-如何分配”的逻辑顺序讯问,层层递进,厘清案件争议焦点;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采用模块化示证方式,强化对关联证据的逻辑整合,配合多媒体示证直观呈现关键证据,提升庭审效率;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罪名区分、量刑等核心争议开展,并且在论述过程中强化法庭教育,向被告人及旁听人员深刻阐释在食品中过量明矾的危害及食品犯罪的社会影响,既有力指控犯罪,更引导被告人认罪悔罪,警示行业从业者,实现庭审效果最大化。

评议聚焦

庭审结束后召开出庭评议座谈会。

会上,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利峰致辞,表示本次活动是对我院落实“三个管理”成效的一次实战检验,在接下来的评议环节希望能共同挖掘不足、总结经验,帮助我院将评议压力转化为提升素能的内生动力。

评议环节,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业务部门代表及各基层院代表依次发言,从庭前准备、文书制作、庭审讯问、证据呈现、法律论证、法庭教育等核心能力维度精准点评,并从完善民生领域刑事指控体系、提升食品犯罪证据审查能力、强化法律监督实效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赵冰峰强调,出庭支持公诉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更是检察机关实现高质效办案、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窗口。本次评议活动选取1例具有挑战性、代表性的案件,回应民生关注,聚焦实务需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筑牢政治忠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入刑事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系统办案,把证据审查运用、法律监督延伸、出庭能力建设、案件质效提升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跟庭评议等岗位练兵,上下一体,条线联动,教学相长,形成以评促学、以评促优的良好循环,形成优秀公诉人带动优秀庭审,优秀庭审培养优秀公诉人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化本次出庭评议成果运用,构建“观摩-评议-总结-提升”的闭环,把优秀庭审案例转化为教学资源,建立“以案带训、示范实训、专题培训”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同时,紧盯民生关切,补齐能力短板,着力法律监督、犯罪指控、司法服务全过程,以更精准的法律监督、更有力的犯罪指控、更优质的司法服务筑牢民生司法防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文:秦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