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检察风采
【工作进行时】“以我管促都管”——榆次检察助力企业真整改、真合规
时间:2023-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六稳”“六保”,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整改,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能动履职 全面充分审查案件证据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白某某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一案后,经审查发现该案涉及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犯罪,符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企业合规制度的适用条件。为全面客观准确研判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启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办人走访了涉案企业晋中某公司了解经营情况,并向税务机关了解其纳税及容纳就业情况。经全面审查及调查发现,涉案企业晋中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余万元,自2018年12月至2022年2月,企业纳税金额共计3900余万元,为国家及地方财政税收提供了重大支持。该企业积极吸纳就业人员50余名,吸纳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200余名,为保障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同时直接责任人白某某无前科,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事发后积极协调赔偿某某村损失事宜,使得被损毁名胜古迹新址得以重建,且取得了某某村的谅解。经初步审查,认为涉案企业具备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合规的基本条件。


积极探索 有序推进企业合规工作


承办人向涉案企业晋中某公司进行企业合规政策宣传,听取侦查机关、被害方的意见,经涉案企业申请,开展了合规调查评估,经层报请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对涉案企业晋中某公司作出合规考察决定。涉案企业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合规评估承诺书,涉案企业向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合规计划。



2022年11月7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涉案企业第三方会商会议,由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协调、市工商联牵头组建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的工作职责,就企业合规计划听取了评估人员意见,并经讨论确定了合规考察期限。



1111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组织监督评估启动会,会上通过了企业合规计划并向企业介绍了监督整改流程。后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驻企业,通过实地巡查、访谈和文本审阅等方式开展了全面、细致的合规评估,要求企业从公司架构、章程、企业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学习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整改,该公司整改态度积极,采取全面、可行、有效的整改措施,最终完成合规整改通过验收。


公开听证 全面验收企业合规成效


为更好地协调外部力量,发挥集约化综合办案效果,根据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相关文件精神,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27日,邀请行政监管机关晋中市文旅局代表、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成员、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律师等在嫌疑人到场情况下,对涉案企业合规开展情况及拟建议相对不起诉情况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充分听取听证人员意见,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听证促使犯罪嫌疑人在感受司法温情的同时接受教育改造。听证员一致认为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态度积极、全面到位,同意对直接责任人白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经检委会研究决定,榆次区院公开宣布了对白某某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及法治教育工作,白某某表示,此案让其深刻认识到守法经营的重要性,决心在今后的企业经营中,重视每一个细节,避免再次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白某某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的企业合规是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对企业合规工作的首次探索,今后榆次区院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为导向,着眼民营企业存在的实际司法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企业合规机制,以个案合规推动类案合规,并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制度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法治监管和服务,传递司法温情,护航辖区经济健康发展。


文:张淑芳

能动履职

全面充分审查案件证据

能动履职

全面充分审查案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