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机械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农机致伤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农忙时节呈现易发多发态势。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了解、系统研判、有效推动解决农机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院党组的周密统筹下,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农机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一、提前谋划,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事故调研
今年年初,依照最高检下发的工作提示和调查指引,检察干警深入我辖区医院、医保部门、残联调取了近年来农机致伤、致残人员信息基本情况;积极与属地交管部门和应急救援部门沟通协调,调查了解了近年来发生的农机安全交通事故情况和农机致伤救援情况,初步掌握了一些农机安全事故人员信息。在明确调查方向后,检察干警通过走访农机销售企业、询问农机致伤人员、检索农机驾驶证照等方式,初步了解了我辖区农机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和显著特征,为做好农忙时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的进一步调查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眼见为实,深入实地调查农机生产现场实况
进入4月份农忙关键期,为助力农业机械能够以良好的状况投入到春耕备耕农业生产中,检察干警与区农业农村局的相关负责同志深入我辖区各乡镇的田间地头,对投入春耕生产的拖拉机、播种机、旋耕机等主要作业机具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与农机手当面交流问询并进行释法宣传,帮助他们掌握正确安全的操作方法和农机维护保养知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机手的安全意识,也为专项行动扎实进入检察监督司法程序提供了依据。
三、能动履职,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之力促堵漏建制
针对在实地调查中发现的问题,5月8日下午,我院与区农业农村局的相关负责同志就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召开座谈会,为补足当前农机安全管理短板弱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5月30日下午,为落实农机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成效,在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下,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公益诉讼检察督促农机监督管理推进会,会议由榆次区院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张雷主持,榆次区农业农村局,10个乡镇、社服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参加推进会,会议还邀请了榆次区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彩林一并出席。
会上,榆次区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刘娟详细列举了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农机安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各单位职责依据;张雷书记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发展沿袭和运行机制;榆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首先对检察机关关注、关心农机安全工作表示感谢,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清单照单全收,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沟通衔接、机制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在检察建议送达仪式上,被建议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并表示对检察建议的内容诚心接受,将针对建议内容认真履职整改。
区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彩林从人大代表监督角度对我院此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表示完全支持,并指出:榆次区院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在院党组和张雷书记的带领下,对全区的农机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隐患做了扎实的排查,问题查的细、找的准,是榆次区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又一力证,为堵塞农机安全监管漏洞、预防和消除农机安全隐患、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检察服务。希望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社服中心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整改工作,按时、按要求、按职能范围高标准把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
会议最后,张雷书记传达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彪就继续扎实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后续工作的四点意见:
一是各责任单位要提高站位和认识,把农机安全管理与“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意识,依照法律法规切实规范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正确认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仅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更多是配合与支持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机关双赢、共赢的工作理念;三是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要将此次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汇报,按照相关规定将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纳入到整体工作规划当中;四是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整改工作,积极建立整改台账和网络条线,做到上下一体全覆盖,把各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
下一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势,以农机安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自身职能范围,围绕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为助推全区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文:李心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