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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助推河道生态环境治理
时间:2022-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省院《关于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和《关于加强协同配合助推落实总河长令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积极与水利部门开展“河长+检察长”的依法治河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助力河道生态环境建设。



拆乱建 确保行洪安全


2021年6月,我院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联合河长办开展巡河行动,共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2022年,我院继续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要求,为助推落实总河长令,开展河湖流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地检查了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走访过程中发现在涂河、潇河等河道存在擅自建设农家院、游乐场地等乱建问题,可能会影响行洪安全以及河道生态环境。发现问题后,现场立即联系该段河道负责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分析乱建问题成因和解决方法,并从检察履职的角度提出了处理思路。后我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拆除3处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的违规建筑。









严打击 防止水土流失


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要求,2022年3月底,我院与水利部门联合制定《“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确定联络员,及时与水利部门具体负责人对接工作。同时经过线索研判,我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针对部分企业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护方案就开工建设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后我院跟进监督,联合水利部门召开督促整改推进会,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详尽的释法说理工作,推进治理6个不利于水土保护的生产建设项目。



河道生态治理是一项艰巨有长远的工程,关系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我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检察机关能动、精准、高效的履职,为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能够深刻感受到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文:李树娜